教育部: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

3月22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于3月15日至6月30日进行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

教育部提出,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相关要求加强配备视力监测检查设备,加强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院、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保障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严谨性、科学性。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查阅监测结果,学校对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控制近视发生、发展成为高度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