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拟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4日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

据统计,2020年中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83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70.4%的互联网普及率。

未成年人广泛使用互联网也带来一些问题,如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亟待通过立法加以解决。

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六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

在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方面,条例拟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

条例要求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

在网络沉迷防治方面,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条例还要求,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社区、群组,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

,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