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办学校有了自己的民事调解机构

在12月28日召开的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三届二次会议上,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人民调解中心正式宣告成立。

这是为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配合司法部门调解民办教育行业各类民事纠纷而成立的群众性第三方组织,在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领导下和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据悉,省级民办教育社会组织获批成立民事调停机构,这在全国尚属首家。

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占武宣读“关于成立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人民调解中心的决定”。

郑州市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陈华鹏同志(右)为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人民调解中心授牌。

郑州市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张洁同志(左一),为受聘首批人民调解员的李永红、陈旸、许诺、张书占、袁金波、朱永仁、郭力等资深法律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颁发聘书。

随着民办教育蓬勃发展,民办教育行业的民事诉讼纠纷逐年上升,严重者甚至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些民事纠纷中其实有很多无需走严肃繁琐的诉讼程序,完全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人民调解中心的成立,正是为了受理民办学校之间的民事纠纷,民办学校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及其他纠纷。人民调解中心成立后,将成为全省民办教育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平台,在开展法制教育、维护民办学校合法权益、推进民办教育领域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